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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父母强迫14岁女儿与88岁老翁性交易 亲自开车接送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dddhonghai    时间: 2013-11-17 00:25     标题: 父母强迫14岁女儿与88岁老翁性交易 亲自开车接送

台海网11月16日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,屏东县一对夫妻竟亲手将自己14岁及7岁的女儿推入火坑,逼迫她们卖淫赚取学费和开销,并亲自开车接送女儿到交易现场,而对象则是88岁的老翁,每次收费约200元(新台币,下同)至700元。这对夫妻也遭法官重判12年及10年有期徒刑。

据了解,这对夫妻自前年起,就逼迫14岁的大女儿与王姓老翁进行性交易,并会开车载着全家到老翁住处,接着完事后再将她接回。大女儿表示,自己与王姓老翁共进行过5次性行为,曾告知父亲“不想做了”,但父亲以经济条件差为由不让她脱身。

这对夫妻更变本加厉,将年仅7岁的小女儿也推入火坑,王姓老翁表示,因为对方年龄过小,并未与其发生性行为,仅抚摸小女孩的身体,共猥亵2次,每次付费200元至300元。

这起事件会曝光,则是因为王姓老翁与14岁的大女儿走进旅馆,准备进行性交易时,有民众因认为女孩看起来过于年轻,直觉有异报警处理,而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两人正在进行性行为。

王姓老翁对法官辩称,要与14岁女孩发生性关系的人很多,自己还排在后面,被法官认为并无悔过之意,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其4年徒刑。而该对夫妻则分别被判12年与10年有期徒刑,并科罚金各15万元。  



点评;本以为这种事情只有中国大陆有,没想到台湾也有,看来中华民族果然很有共性。以后这类事情就不要分台湾和大陆了,基本上已经统一了。我只是感叹这位88岁的老头,也太厉害了吧,只有用佩服来称赞了,不佩服都不行了,哈哈。

[ 本帖最后由 dddhonghai 于 2013-11-17 00:28 编辑 ]
作者: lh8263    时间: 2013-11-17 02:06

我天朝的领导们最喜欢七八岁的小女孩了,看来这老头的品位有待提高啊
作者: llq168    时间: 2013-11-18 16:36

世界上还有这等父母,简直是禽兽不如。
作者: llq168    时间: 2013-11-18 16:37

世界上还有这等父母,简直是禽兽不如。
作者: hahahaha3    时间: 2013-11-18 16:43

也算开眼了,此事件畜生有的是,虎毒不食子,这个父母畜生不如
作者: k3710    时间: 2013-11-18 16:48

这个太狠了吧,这个钱也赚,真是不怕报应啊。

台湾那边不是应该信报应这一套吗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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